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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部门主要工作职能 我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各级关于农业、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,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核心,不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,改善农业生态环境,稳定农村基本经济经营体制,加强农业生产基地建设,稳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,大力推广农业科技和农村实用生产经营技术,提高农业机械化和农村信息化水平。 二、部门主要服务事项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、政策,并对县属各级、各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农业法律、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 二是指导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,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;负责农村土地承包、农民负担、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;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。 三是负责全县种植业、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结构布局调整、资源配置以及全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;组织开展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工作,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农业行政主管行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,控制和管理全县各项农业发展项目资金。 四是制定全县农业教育、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、政策措施;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农业新技术、新成果的引进、试验、示范、推广;组织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农业科技成果的鉴定;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。 五是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、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;规划和组织高稳产农田(地)基本设施建设。 六是参与研究拟定并组织落实农村优惠补贴政策,组织协调农产品加工与流通,组织和指导全县农村和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工作。 七是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;负责农产品和种子、化肥、农药等的质量检测、鉴定、检查和监督管理以及植物、植物产品检疫工作;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。 三、办事程序 凡属于我局上述服务事项,我局均有义务按照承诺办理。来人办理事务、来电咨询如知道局属具体服务、管理部门的,请直接去人、去电到相关部门办理、咨询,如不知道具体服务、管理部门的,可直接与局办公室联系,由局办公室负责为来访、来电人联系或引荐到相关部门。 四、办结时限承诺 我局办理事务遵循依法、规范、高效、便民的原则,在办结时限要求上,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有明确时限规定的,在规定时限内办结,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没有明确时限规定的,依照事务的性质给予办结,具体是:上级领导有批示的,按照领导批示时限办结;咨询农业政策法规或科技事项的,当面能答复的当面答复,当面不能答复的,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;来人、来电、来信提出意见、建议的,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调查答复;投诉、控告事项原则上要求办理时限不超出15个工作日,由于事件复杂,确实存在困难的,报经领导批准,可适当延长,但不超出30个工作日;其他一般性事项原则上办结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以上办结时限承诺因不可抗拒因素的除外。 五、服务标准承诺 我局将以诚恳热情的服务态度,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,高质量、高效率地为服务对象服务,做服务热情周到,办事公正公开,执法文明规范,处置及时高效,做到件件有回音,事事有结果。以上承诺,我们呈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双柏县农业局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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